汤阴县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迅速开展家电下乡
销售网点代垫直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直有关单位、家电下乡销售网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家电下乡推行销售网点初审并垫付补贴资金动员会议精神,掀起全市家电下乡工作新高潮,6月10日安阳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迅速开展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代垫直补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家电办〔2009〕2号),要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务必于6月15前全部实行代垫直补。根据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财政局要做好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垫付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汤阴县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办法》,并与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签定《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代垫协议书》。
二、商务局要加强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管理,促使网点积极开展代垫补贴资金工作,明确网点在代垫补贴资金工作中的责任;根据政策变动情况进一步完善家电下乡宣传资料,协调相关单位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农民能够及时正确地了解家电下乡政策。
三、各乡(镇)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家电下乡网点代垫直补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做到家喻户晓;并做好代垫直补资金的清算工作。
四、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要及时掌握政策的变动情况,利用家电下乡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向前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进行积极的宣传;家电下乡产品的导购、购买农户资料的审核、相关信息的录入、代垫直补资金有关手续的收集、代垫直补资金的清算等工作都要有专人负责。
为保证原来兑付方式平稳过渡到销售网点现场兑付,6月份作为过渡期,对以往农户购买的产品在6月底前向各乡(镇)申报完毕。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督促各销售网点、各乡(镇)财税所受理并完成审核工作,不留尾巴。
2009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