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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整顿对外劳务合作经营秩序专项活动的通知
2008-03-25 08:36  文章来源:安阳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各县(市、区)商务局、招商局、对外劳务合作公司:
近年来,我市外派劳务业务快速发展,2007年,当年外派各类劳务人员达614人次。外派劳务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一个重要途径。也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探索出一条新路子。
但是在外派劳务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个别企业违反国家及我省制定的劳务管理政策,在对外劳务经营活动中,利用虚假合同欺骗劳务人员、克扣、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有约不履等现象时有发生,非法中介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这些情况对我市劳务环境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为了促使企业树立依法经营、诚信守规的理念和自觉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观念,促进我市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健康发展。根据省商务厅豫商外经[2008]28号文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对外劳务合作、中介机构领域开展经营秩序整顿专项活动,此次整顿结合2007年度资质年审进行。现将《关于联合整顿对外劳务合作经营秩序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工作中有何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反馈。
此通知

附件:安阳市商务局整顿对外劳务合作经营秩序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安阳市商务局
整顿对外劳务合作经营秩序专项活动
的工作方案

根据商务部《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商务部、工商总局令2004年第3号)、《商务部关于执行<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合发[2004]473号)和省商务厅《河南省对劳务合作业务管理办法》(豫商外经[2005]1号)精神,为进一步净化我市对外劳务合作环境,促进外派劳务业务健康发展,特制定整顿对外劳务合作经营秩序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顿的范围和重点
(一)整顿的范围:
1、所有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2、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年外派劳务规模在100人以上的工程企业;
3、隶属商务部门管理但未获外派劳务资质的中介组织。
(二)整顿的重点:
1、以外派劳务为名进行欺诈、诈骗活动的不法行为;
2、未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行为(中介和个人);
3、各种形式的乱收费行为;
4、虽经批准成立的外派劳务公司但未经商务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同意注册登记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
5、任何形式的挂靠和承包行为;
6、未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布涉外劳务广告、虚假劳务信息的行为;
7、任何形式的逃脱监管、弄虚作假、超范围经营的行为;
8、企业非正常经营状况。包括敏感国家及地区劳务项目。
二、整顿的时间和步骤
整顿活动从3月中旬开始,到4月底结束。
(一)自查阶段(2008年3月24日--31日)
1、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以及重点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要针对上述的8个方面的重点问题进行自查。
2、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对外劳务合作政策,包括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确认、项目审查、培训、收费、业务统计、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处理、境外管理等制度进行自查;对照国家关于不得以旅游、商务签证形式外派劳务人员的要求以及不得为其他企业申请对外劳务经营资格虚开外派劳务人数证明等政策规定进行认真自查,并写出自查自纠报告。
3、自查自纠的企业要建立责任制,对自查自纠的结果负完全责任,自查面要达到100%。
(二)抽查阶段(2008年4月1日--15日)
1、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商务厅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到市地对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将责成其限期纠正。
2、抽查期间,市商务局将深入所属各外派劳务合作公司进行指导检查,特别是对企业发布的涉外劳务招收信息、以及涉外劳务投诉逐一进行核实,并妥善处理。
3、抽查中发现企业有违规、违法问题,要抽专业人员对企业的财务、项目合同真伪等进行深入检查,堵塞漏洞。
4、省、市联合或分别组成检查组,将对自查企业总数不少于1/3的企业进行检查和抽查,确保整顿质量。
(三)整改阶段(2008年4月16日—25日)
1、各县(市、区)商务局要针对整顿中查出的问题,建立外派劳务监管机制和行业自律规则,对涉及问题多的劳务公司、中介和个人要记录在案,作为严管对象。
2、各企业要根据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做好自律工作。
3、在抽查中发现公司财务有问题、劳务项目缺乏操作性的,将责成公司健全财务制度,提高鉴别项目的能力。
4、建立外派人员“黑名单”制度,对素质低下、缺乏法律意识,蓄意闹事的人员不予外派,把好出国关。
5、各县(市、区)商务局结合这次整顿,对所属企业的资质进行初审,并于整顿后期将初审资料上报市商务局。
三、整顿的处理
对违反国家政策的企业视情形给予下列处罚:
1、违规情节轻微、影响不大者,给予内部通报批评,并记录在案;
2、违规情节较重,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者,给予暂停业务处罚(3—6个月),直至不予通过年审。暂停业务期间不得开展对外业务。
3、违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者,转当地公安、工商管理部门查处,并报请商务部取消其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组织领导
1、为加强对这次专项整顿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商务局将成立由主管副局长任组长的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专项整顿活动的正常进行。
2、各县(市、区)商务局也要成立由主管副局长任组长的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并有相关科室组成检查组,协助省、市共同完成整顿任务。
3、要求各县(市、区)商务局确定联络人、联络电话,报市
商务局,加强联系与沟通。五、总结阶段
1、为使此次对外劳务合作经营秩序专项整顿活动取得成效,各企业要认真进行整改,不断提高防范各种违法违规活动的自觉性,总结并吸取经验教训,建立长效管理与监督机制。
2、联合检查结束后,对于合格的企业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3、整顿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商务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写出总结材料,于4月23日前分别上报市商务局外经科,联系电话:5926039,E-mail:wbany@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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