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河南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河南安阳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动态 >  正文
农民购买家电可获补贴
2008-01-28 22:29  文章来源:安阳日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21日,我市组织有关部门收听收看了全省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召开了全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就我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作了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笑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笑东指出,家电下乡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惠农举措,对于引导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促进国内外市场和城乡市场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张笑东要求我市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及时高效、准确无误地受理企业网点备案,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尽快确认,保证企业网点尽早销售;认真履行行政部门管理监督职能;县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通过家电下乡,构筑农村便捷的家电产品销售、服务体系,为农民放心购买和使用家电产品提供良好的条件。
财政部、商务部决定从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在山东、河南、四川三省实施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国家对农民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补贴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补贴产品价格为:彩电单价1500元(含,下同)以下、冰箱(冰柜)单价2000元以下、手机单价1000元以下。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 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河南省商务厅 联系人: 张 巍 电话: 0371-3576124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 伟 电话: 010-51651200-619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